分析《设计基础》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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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艺术设计专业的本科教学中,设计基础课程的合理建构愈来愈被诸多院校所重视。广义的设计基础课程大致包括摘要:平面构成、色彩构成、立体构成等诸多课程。我们就《设计基础》课程的发生、发展、课程目标、内容设置、教学手段等展开论述。
一、《设计基础》课程的沿革
设计基础课程的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包豪斯设计学校,我们现在评价包豪斯的设计教育体系时,认为包豪斯的基础课程建设是其设计教学改革的主要举措。包豪斯旗下集聚了一批优秀的基础课教员。尽管他们每个人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不尽相同,但他们都致力于图形和色彩的探究,并以此激发学员的创造性。他们的教学方法激励学生自主能力与创新能力,能够充分地显示出丰富的原创性和想象力了。他们的主要成就是,设计并且推出了包豪斯的初步课程。包豪斯德教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延续,并促进了欧美国家的设计教学。
日本设计教育家仓朝直巳的四大构成体系。中国对构成的了解主要来自仓朝直巳和他的基础造型系列(平面构成、色彩构成、立体构成、等)。众所周知日本二战后的50~70年代经济迅猛发展,客观上刺激了工业(艺术)设计体系的完善。日本的构成体系受包豪斯基础课程的影响很大。所以导致日本的构成教育对我国设计教育的影响很深,一度刺激了我国设计教学的发展。
我国20世纪80年代构成体系的设计基础教育。我国设计基础教学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对三大构成的引进,构成了设计基础的核心课程。1979年下半年王无邪、吕立勋等香港设计师、教师在各美术学院举办有关构成的专题讲座并引起强烈反响,稍后也有不少内地院校教师致力于构成课程的探究和传播。之后我国设计基础教学基本沿用了日本基础构成的体系,是凡艺术设计专业无一例外地开设了基础构成课程。在构成教学方式上,也沿袭了日本,照搬教科书上的图例,极其缺乏创造力以及和设计的练习,成为僵化和机械的教条。
本世纪初的视觉思维引导下的形式(形态)探究。上世纪90年代随着构成体系的铺天盖地,其中的教条和僵化也日益凸现,同时我国设计教育的对外交流也日益频繁,这使得我们客观地重新审阅设计基础教育。设计的本质致命一点在于创新,而创新是和思维方式密不可分的。尽管理论界对视觉思维还很难得出确切的定义,但它却是创造力培养的主要途径。当代美国德裔艺术心理学家鲁道夫说,一切知觉中包含着思维,一切推理中包含着直觉,一切观测中包含着创造”的重要思想。是早期包豪斯设计基础课程初衷。至于教学内容,我国设计院校更多侧重于形式的创新和表达,一方面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养成,另一方面也有别于《造型设计基础》(设计素描)课程。
二、《设计基础》目标
1、视觉思维(创新思维)的培养。设计艺术作为一种视觉艺术,视知觉的功能是不容忽视的,尽管在传统心理学中认为知觉是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应,而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反应或者说是高级反应。设计是一种创造性行为,它包括了功能创新和审美创新。视觉思维命题切合了设计的本质需求,也给创造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可操作的练习模式。美国心理学家麦金在其视觉思维练习的著作《体验视觉思维》中,提出了用观看、想象、绘构三种途径来培养这种创造性思维。这些艺术心理学家的探究成果明确了我们对创造性思维的认知,也提供了可操作模式,不至于象伊顿在包豪斯教学中,将创造能力的培养流于某种玄秘色彩。
2、审美能力的培养。审美是通过知觉形成的心理感受、知觉感受、认知感受、情绪感受。审美一般分为自然与抽象。自然美一般来说是一种具象的美,因为自然涵盖了我们生存环境中的具体物象,而贝尔所指的“有意味的形式”更多是指一种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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